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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一、為使能源有效利用,增進室內空氣品質,本中心於115年度編列新臺幣30萬元補助各單位冷氣機清洗,補助說明如下: (一)箱型冷氣機5噸(含)以上,每臺補助上限800元整。 (二)分離式冷氣機,每臺補助上限600元整。 (三)窗型冷氣機,每臺補助上限400元整。 (四)清洗方式請確實依下列規範清洗(同共同供應契約規範): 1、管排鰭片、過濾網及機器內部清洗。 2、補漆除鏽處理。 3、檢測冷媒PSI值。 4、檢測電路系統。 5、風車清潔。 6、軸承加黃油。 (五)去(114)年已申請補助之單位及經費專款單位(成本中心)不予補助,各系所及各一級行政單位最高補助2萬5,000元整。
二、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或預算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補助申請。
三、申請補助清洗冷氣機之單位,請先自行完成估價後,連同估價單會簽本中心及主計室。
四、檢附申請補助冷氣機清洗費用簽案範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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