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
標 題 教育部函請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針對實驗(習)場所特定機械、設備、化學品等危害進行危害辨識、評估並採取必要之控制措施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28521號函辦理。
二、邇來大專校院發生數起機械設備操作不當、未保持通風換氣致有機氣體蓄積等意外事件,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將本部製作之實際案例
宣導(如附件)公告週知,並鼓勵教師於教學時使用,加強宣導。
公告單位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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