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一)沿革:
民國78年8月,本校為加強環境教育之研究與發展,奉教育部於77.8.5核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中心設置辦法」,民國78年8月依據本校組織章程成立國內首座環境教育中心,協助本校環境安全衛生之執行運作。本中心首任主任(78至83年學年度)由楊冠政教授兼任;後續由汪靜明教授、侯世光教授、吳忠信教授、曾治乾教授、簡敦誠教授、潘裕豐教授、方偉達教授、陳美勇教授、米泓生教授擔任。
本校為配合國家環境政策,加強環境保護之規畫與推動,落實校園環境管理,91年6月12日第83次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教育部91年8月1日同意備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環境保護中心設置辦法」,設置環境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96年8月起,為配合本校組織調整,環境保護中心納入總務處組織,更名為「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102年11月29日教育部函核定調整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為本校一級單位,負責掌理本校校園環境保護、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等業務。
(二)組織與任務:
自104年8月1日起設置「綜合企劃組」、「環境保護組」、「職業安全衛生組」三組。目前人員有中心主任1人、組長1人、職員6人、工讀生1人,負責掌理校園環境保護、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等業務。
(三)本中心主要任務如下:
1.校園環境污染防治之規畫與推動。
2.校園實驗室、實習場所及其他工作環境安全衛生之規畫與推動。
3.校園環境保護教育宣導之規畫與推動。
4.環境保護之相關研究、服務與推廣。
5.其他有關環境保護事項之規畫與推動。
(四)未來推動工作重點:
本中心將延續推動之業務及加強未來工作重點如下:
1.調查本校相關單位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現狀及需求,擬訂未來管理計畫。
2.強化環境保護中心業務推動朝向e化。
3.推動本校實驗實習場所環境安全衛生自動檢查制度,朝向實驗實習場所的安衛認證制度。
4.加強生態保育與生態教育之研究與推廣。
5.建構產官學研的環境保護與環境教育的合作計畫與推廣活動。
本中心在原有環教中心的建立基礎、調整單位名稱與組織功能,加強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及延續環境教育的工作。並將致力於環保業務推動朝向e化及網路化,加強產官學研的環安衛合作計畫與成果推廣。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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