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Q:
本校實驗(習)場所如欲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要怎麼申請呢?申請之後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A: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參本中心網頁/化學安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相關表單>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標準作業流程.pdf。
承辦人:
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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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749-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