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委員會 教育訓練 生物實驗安全 基因重組實驗 生物安全文件
   
  〔生物安全委員會〕
‧ 設置單位生物安全主管及生物安全會核定及異動作業規定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物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名單(任期:113/11/02~115/07/31)
   
  〔教育訓練〕
‧ 依據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處置感染性生物材料之實驗室新進人員應接受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基本課程至少8小時,在職人員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至少4小時。請於完成課程之後,提供證書影本或是截圖寄至ntnubiosafety@gmail.com存查。
‧ 為利實驗室人員隨時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終身學習教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作一系列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提供各界使用,課程表及選課說明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訓練資訊>實驗室生物安全數位學習課程」網頁。
   
  〔生物實驗安全〕
‧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 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 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
附表1、第一級危險群(RG1)病原體名單
附表2、第二級危險群(RG2)病原體名單
附表3、第三級危險群(RG3)病原體名單
附表4、第四級危險群(RG4)病原體名單
附表5、生物毒素名單
附表6、管制性病原體及生物毒素名單
附表7、感染性生物材料運送包裝規格
附表8、生物安全實驗室之生物安全等級規定
附表9、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之生物安全等級規定
附表10、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危害等級、說明、通報及處理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同意書審核流程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同意書(請寄至ntnubiosafety@gmail.com)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同意書收件證明
   
‧ 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資料
   
  〔基因重組實驗〕
‧ 基因重組實驗守則
‧ 基因重組實驗室安全防護標示貼紙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審核流程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請寄至ntnubiosafety@gmail.com)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收件證明
   
‧ 細胞株的生物安全等級(Biosafety Level,BSL):
分類判定是以風險評估為依據,主要考量因素為供體(donor)是否帶有感染性。若供體是健康的,所建立之正常細胞則為BSL-1;假如不知道供體的健康狀態,建議先以BSL-2為之,待確定是正常細胞,而且沒有感染風險再修改為BSL-1。詳細資訊請參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生物資源保存及研究中心的FAQs。